未经同意擅自变更信息 展会主办单位被罚1.5万元
2022-02-21 17:06:07568
近日,福州市商务执法支队在对美容美发美体化妆品博览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某传媒有限公司未经同意,擅自改变展会名称,并将擅自变更后的名称横幅悬挂于显眼位置宣传,展会有关宣传资料也都采用擅自变更的名称。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福州市展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福州市商务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现场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询问通知书等文书。经立案调查,该企业承认擅自改变展会名称从事招展、办展活动。根据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招展传单等证据材料,依法对其处以1.5万元罚款。 据介绍,该企业在检查前已因擅自改变展会名称从事招展、办展活动被行政处罚,此次检查属第二次发现相同违法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市商务局依据相关规定和对应的行政处罚标准,对其作出上述罚款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