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次出台促进全省展会发展政策文件
近日,浙江省发布第一个促进全省展览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131号)。这是浙江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首次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全省展览业发展的具体目标和主要任务,首次明确了商务部门对展览业发展的牵头主管职能,一些首次提及的工作要求成为该政策文件的“闪光点”。 这是浙江省首次明确要从展览业大省向展览业强省发展,明确展览业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形成产业结构优化、服务功能完善、市场运作良好的展览业生态圈。 这是浙江省首次提出要把握承办G20峰会机遇,把杭州建设成为国际重要会展之都。同时将宁波、义乌等打造为浙江展览业品牌城市,在余姚、海宁、柯桥、永康、温岭等地发展区域特色专业展会。 这是浙江省首次明确建立由省商务厅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展览业统计、监测体系。同时,要求各市明确展览业管理协调机构。 这是浙江省首次提出要打造若干个国内知名龙头展览企业,鼓励展览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推动大型骨干展览企业上市。 这是浙江省首次提出要利用展览会宣传推广“品质浙货”,提升“浙江制造”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认可度,重点支持浙江企业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展览会。 据省商务厅综合处副处长方晓介绍,国发〔2015〕15号文件发布后,浙江省是较早出台促进展览业发展政策文件的沿海省份之一。文件首次从省级层面、从行业角度对浙江展览业的发展进行了部署,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省商务厅将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各市商务局、会展办、主要展览场馆和展览公司的交流,形成多级联动、同频共振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浙江展览业加快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