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重大展会前后4月内 一般不再办类似展会
2022-02-21 17:06:27708
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获悉,为加强成都市会展业管理服务,维护市场正常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会展业健康持续发展,我市近日出台《成都市加强展会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暂行规定》,要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重大展会,在举办期前后4个月内一般不再举办相同或类似的展会;其他展会原则上在举办期前后3个月内不得举办相同或类似的展会。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