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会展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出台

2022-02-21 17:06:291389

      为了扶持整个行业的迅速发展,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日前发布《辽宁省会展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指出会展企业认定工作从201311日起展开,经认定的会展企业可凭有效的会展企业认定证书,向有关税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并享受《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会展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下简称《公告》)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这对广大会展企业无疑是很大的利好消息。

      据了解,会展企业的认定工作从201311日起开展,每年两次。符合认定条件的会展企业均可向所在市服务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服务业委初审后,向省服务业委申报。认定程序包括初审、现场考察、专家委员会评审等过程。对审查合格的会展企业,颁发会展企业认定证书。经认定的会展企业可凭有效的会展企业认定证书,向有关税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并享受《公告》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公告》指出,由于展业是新兴产业,辽宁省会展业刚刚起步,很多会展企业在经营中都遭遇到了不小的困难,自2013年开始,将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会展企业免征三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不过,符合免税的会展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经省服务业委员会认定的会展企业;二、会展企业自用的房产和土地;三、专门用于会展业务的房产和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