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重新修订《东莞市重点品牌
2022-02-21 17:03:571644
日前,为规范东莞市重点品牌展会认定工作,升级“华南工业展览之都”建设,广东省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重新修订了《东莞市重点品牌展会认定办法》。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简化了认定条件,同时更加突出展会的专业化和国际化。业内人士表示,新的认定办法将更有利于我镇扶持、培育品牌展会,加速打造全市会展核心区建设。 据悉,为形成东莞市知名品牌展会的梯队效应,夯实会展业的发展基础,2013年,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重点会展项目认定办法》,对认定的展会从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 内容方面,将原“十大展会”和“成长型展会”整合为“重点品牌展会”,并按申报项目数量1:1.5的比例,每年最多认定10个。简化认定条件从原8个条件简化为5个条件。分别从展会规模、服务水平、专业水平等方面进行评定,不再要求办展主体必须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和办理税务登记。 优化认定流程方面,项目申报必须经过所属镇街、园区商务部门(会展办)或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备案和初审;与评分标准不相关的资料不再要求提交,采购商、观众信息登记数据汇总结果需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回头参展商名单需提供参展合同或申请表复印件等;只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是否符合认定条件进行复审,由专家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排序。 新办法加强了扶持导向性,更加突出展会规模分值的比重,评分标准中不再将政府机关冠名作为得分项,更加注重展会专业化和国际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