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赴上海世博展览馆对《上海市会展业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参加调研。
会展业立法,是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目前,会展业领域国家层面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各省、直辖市层面也没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2005年,上海率先出台政府规章《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2016年,上海市政府发布《本市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国际会展之都。
同年,上海市商务委会同多个部门开展了立法调研并形成了草案初稿。其后,会展业立法被列为上海市人大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并不断开展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直至2019年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的正式立法项目。今年针对起草工作,上海市进行了多次专题座谈与征询,并于10月14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了《条例(草案)》审议报告。
殷一璀在调研中指出,推进会展业立法,对大力促进上海会展业发展,提升上海城市竞争力、文化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要凸显“促进发展”的立法理念,把“促进发展”贯穿立法全过程、各条款,为会展业全链条的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要把“促进开放”作为重要目标,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吸引国际最好主体,举办国际最高能级展会,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国际会展之都、提升上海会展业的国际影响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上海市商务委主任华源在调研中作了相关报告。他表示,本次立法遵循的思路是,促进发展与服务规范并重。围绕“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目标,对标国际会展知名城市,坚持服务保障促发展和规范管理建机制的立法定位,着力推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针对上海市会展业市场突显的“傍展”“展虫”以及纠纷处理等问题,强化各方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加大企业、项目的引进和培育力度。
同时,固化提升和创新突破相结合,一方面将上海市在成功举办进博会等工作中积累的较成熟的经验,加以提炼完善后固化上升为制度安排,另一方面作为创制性立法,结合上海市开放创新的实践探索创设“一网通办”“展品通关便利化”等体现上海特色的全新制度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