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 湖南展会不能随意冠以“中国”字样 2022-02-21 17:04:07287 经省政府同意,《湖南省展会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已于近日颁布执行。针对近年来夸大展会规模的现象,《办法》规定,未经商务部批准,各类展览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确需冠以上述字样的,需符合“连续举办两届以上”,“上届展会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境外参展商(不包括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比例达到20%以上”、“国内参展企业来自除本省以外的3个以上省区市,且其比例达到20%以上”等条件,并由省商务厅初审后报商务部批准。 上一篇 > 国家标准《会议分类和术语》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下一篇 > 重庆市商委采取五大举措推进会展市场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