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会展业行业自律公约

2023-04-13 09:18:04871

河北省会展业行业自律公约

(省会展业协会四届一次理事会20201月8日通过)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会展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自律机制,规范经营行为,培育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有序的会展市场秩序,维护各方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全省会展业健康、快速的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一、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会展市场秩序。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招投标活动,不以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不串标,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以其它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反对恶意竞争,提倡合理竞争,保持市场活力。策划、举办、承办会展活动应遵循先来后到原则,对同一题材项目,应避开或错开适当时间实施,或联合实施。

、订立、履行合同,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自觉抵制业主的不合理要求,不签订“阴阳合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遵守国家关于财经、会计、金融和税务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依法纳税,按时还贷。

、本签约企业和签约人承诺自觉遵守自律公约。

 

 

 

签约企业(公章)                   河北省会展业协会(公章)

签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