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10-30 10:09:15299

河北省会展业协会文件

冀展协发【2024】08号


河北省会展业协会

关于开展“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协会各会员企业:        

根据河北省地方标准《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评价规范 DB 13/T  5932-2024》(以下简称规范),结合协会工作安排和企业发展需要,协会决定对会员企业全面开展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资质等级评审工作,将严格依据《规范》《河北省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审管理办法》《河北省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审实施细则》(内容详见河北省会展业协会官网)。

二、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包含了设计和施工,此次不再分别申报;证书代码与编号将按照省地方标准重新编排。

三、受疫情影响,2018年1月和2021年12月按照团体标准评审取得的证书已超过有效期限,需重新填报申报材料。

四、所有参评企业均需按附件1-8内容要求填写,并附项目合同、发票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装订顺序按照附件6所要求的内容顺序装订。

六、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七、申报材料送达、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街45号科大宿舍52号楼302室。





河北省会展业协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申报材料所需内容1-8表

具体事宜联系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姚福生

电 话:15931068592